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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TXT > 其他 > 我就是一个破写文的 > 第109章完结

“我懂的我懂的,既然选不出来,看来是挑花了眼。!兰·兰¨文^穴¢ .已¢发.布?醉~薪+璋¢劫\原来是都很想要啊,真是贪心。”

身上的衣服层层叠叠地散落在地上,露出男人宽阔的肩膀和线条优美的腰腹。

“真是拿你没办法,谁让我这么爱你,就都满足你——”

话音未落,路曦瞳便突然踮起脚尖,抬手扯过他的头发,长驱直入地吻了过来。

或许是因为有了昨夜的温存,两个人对彼此的身体都更加熟悉。指尖轻轻划过几个来回,湿润的鼻息便带着盎然的春意弥漫了整个房间。

明明是他在掌控着主动权,可透过她清亮的眼瞳,却又觉得自己在被她用甜蜜的痛苦吃干抹尽。

温暖而绵长的愉悦几乎要将两个人同时淹没,两个人几乎像是在较劲过招一般,轮流被对方恣意揉搓着那一根紧绷的弦,在彼

此眼瞳中的倒影里,发出令人脸红心跳的黏腻喘息声。

日光由明媚逐渐变得暗沉,直到最后变作一抹残阳,化作一抹瑰丽的橘红残留在天边。

垃圾桶里,方方正正的小盒子已经被人撕开了三个,一个比一个惨不忍睹,似乎是拆开包装的人一次比一次急切。

路曦瞳突然又觉得这屋子确实有不少的问题了。

譬如浴室前的镜子不够大,很多时候视线受限;譬如沙发不够柔软,受到力时给出的回弹支撑力度不够,又譬如餐桌的桌子腿儿实在有些不够结实,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扫兴。

只是两个人也实在是均已筋疲力尽了,一起躺在了路曦瞳那张并不能算宽敞的单人床上,贴的很近。

路曦瞳红着脸靠在沈鹤羽厚实的胸肌上,突然间看到了他掉在边上的手机。

她下意识地伸手捞起,似乎是一直没被熄屏的手机已经变得滚烫,亮起的手机屏幕上,似乎是百度的搜索界面。\c¢u?i~w_e·i^j+u!.^i`n~f?o~

路曦瞳读出声来:“安全\套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喂!别看,给我!”

沈鹤羽伸出手来抢走手机,在心里怒骂了自己一百万次。

路曦瞳的指尖在他的胸前打着转:“刚才不是很威风的吗?原来这种事情都是现学现卖的吗。”

沈鹤羽不说话,脸却红到了脖子根:“就是,以防万一吗,看一下教学总没错的。”

“哎呀,你的耳朵烫到我了”

路曦瞳笑着,低头舔了舔沈鹤羽的耳垂,引得他又是一阵颤栗。

“你很闲吗?什么时候把我写的小说全都给看了啊?还记得那么清楚,不会是提前背了吧?”

说实话,就算这些东西都是路曦瞳自己亲笔写的,她也不见得能像沈鹤羽记得那样清楚。

“没有背。”

沈鹤羽的声音很轻:“因为不需要去背,我也记得下来。”

“你第一年在芍药书屋写文的时候,我就开始关注你了。”

“或许你还记得,有一个读者的id是,捉住作者狠催更。”

沈鹤羽的眼睛里倒映出她的身影,声音平稳而有力,如同奏鸣曲中低音的和弦:

“所以,我或许要比你想象中的,更加了解你呢。”

第69章

空气似乎静了那么一刹,路曦瞳觉得自己的认知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等等等等,不排除是相同id啊。”

“你……你在芍药的头像是什么?还有微博?是不是用简笔画画的一只,有点蠢萌的大白鹅?”

“什么大白鹅。”

沈鹤羽敲了敲路曦瞳的头:“是鹤啊,仙鹤!你怎么会看成是鹅的啊!”

“谁家的鹤会那么胖……不过这个其实不重要。*看`书.屋` ?追¨嶵?欣.章^結~”

路曦瞳回想起这许多年来和“捉住作者狠催更”的种种互动,很多以前会觉得奇怪的事,也逐渐明晰起来。

路曦瞳觉得自己现在有种赤身裸体地被沈鹤羽从里到外看了个遍的羞耻感:“所以,你真的就是捉住读者狠催更?”

沈鹤羽笑着点了点头:“当然是我啊。”

他偏过脸,扬起下巴在路曦瞳的唇上很响亮地亲了一口:“我可是花了七年呢,终于捉到你了。”

“可是……我不明白。”

路曦瞳有点茫然:“我写的基本都是女性向的作品,芍药也只是一个很小的网站。我第一年写文的时候……你的年龄,应该已经上大学了吧?”

“像你这样的人,大学生活不应该是那种,非常精英非常丰富多彩的吗?怎么会有闲心去看我这种不知名作者写的这种无聊的东西……”

“丰不丰富多彩姑且不谈……你说自己精心打磨的作品是无聊的东西,我可不爱听了哦。”

沈鹤羽注视着她的眼睛,光线逐渐变暗的屋子里,只有他的眼睛黑得发亮:“对我来说,是温暖而有力量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文字。”

虽然在她的粉丝群体里,擅长花式夸夸的读者也并不算少,可是当面注视着自己的眼睛夸自己的,还真就只有沈鹤羽一个。

路曦瞳觉得自己有点脸红,小声说道:“只是网文而已,又不是什么严肃文学。”

“现在认为的严肃文学在以前说不定就是爽文呢,像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基本就是很流行的爽文男主复仇的设定嘛。”

沈鹤羽把手搭在了她的腰上,突然间话锋一转:“我是不是没有和你说过我上大学时候的事情?”

路曦瞳摇了摇头:“没有提起过。”

“我高中的时候是在香港上的,虽然文化习俗也和大陆区别很大,但总地来说,我接受度还算良好。”

“家里人一开始给我的规划和我哥哥的大差不差,读完商科后先在华尔街做几年投行,积累一下相关经验后就回国来接手家里面的事务。”

路曦瞳忍不住在一旁小声吐槽:“简直是标准的霸总人生模版。”

“是啊,本来我也应该成为我哥哥那样的人的。”

回想起上学时候的日子,沈鹤羽的嘴角忍不住泛起了一丝苦笑:“可惜,我长歪了。”

如果要让沈鹤羽回忆自己成年以后的求学生涯,大概只有压抑。

每个人都很拼命很高效率,仿佛浪费一秒钟都是在犯罪。无关出身与背景,身边的每个人都在为自己未来的简历积攒亮点。

大家都说,大一找到实习,大二才可以找到好实习,大三才能找到dreaminternship,大四才可以拿到dreamcompany的returnoffer.

因此,每到春秋季节,楼梯上便遍布着步履匆忙又西装革履的年轻人,恍惚间让人以为这并不是校园,而是什么咨询公司的办公大楼。

而身边的人似乎理所当然地认为身为中国人的他应该有更好的数学水平和更高的绩点,而沈鹤羽也确实被这种无形的期待压得透不过气来。

他不喜欢这里。

明明是从小接受精英教育长大的孩子,明明英文说得已经和中文一样流利了。

可是他还是很讨厌美国,讨厌弥漫着大/麻和流浪汉气味的街道,讨厌那些明面或是背地里的种族歧视,讨厌他那个无数人梦寐以求挤破了脑袋都想进的精英学校。

发展自己的爱好并不能缓解学业上的焦虑,沈鹤羽迫切地需要呼吸一点来自国内的空气。

在繁重的课业间,尽管每天的睡眠时间都少得可怜,可沈鹤羽却还是做了一个非常不理智的决定。

他开始疯狂地,大量地阅读中文的书籍,试图让自己从无休无止地project和case之中逃离出来。

毕竟,在写write-up的间隙看看《笑林广记》的地狱笑话,实在是提神醒脑。

噗嗤。

路曦瞳忍不住乐出声来:“《笑林广记》可不只是地狱笑话吧?我记得颜色段子也不少的,你小子原来早就有喜欢刘备文学的潜质在了啊。”

沈鹤羽哼了一声,算是默认。

路曦瞳用手支着下巴,歪着脑袋问道:“那看古典文学的沈老师,后来怎么想起来看网文了啊?”

“方便啊。”

沈鹤羽不假思索地回答:“虽然我也更喜欢纸质书的质感,可是拿手机就能看毕竟还是更方便些啊。”

“那为什么选择芍药啊?”

“我记得那段时间芍药的广告打得比较猛,经常能看到。而且,芍药的服务器在美国啊,点进去之后更流畅一些。”

路曦瞳坐起身来,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可是那个时候我并不出名啊,你是怎么从那么多作者里发现我的啊?”

沈鹤羽清了清嗓子,用网络上很常见的男网红气泡音说道:“因为,命中注定我爱你。”

“受不你了,什么死动静啊喂!”

路曦瞳恨不得直接把被子里的水泼到沈鹤羽头上:“我现在感觉我的杯子里都飘着一层油花……”

沈鹤羽笑着把她搂入怀里:“好了好了不开玩笑了。其实没那么复杂的呀,你第一本写的那对冷门游戏cp,是我个人非常非常喜欢的一部游戏。”

“那是很久之前和我哥经常周末一起玩的,那个游戏让我想起我们家灯光的颜色,还有我母亲气势汹汹地把我们两个薅去吃晚饭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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