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霜见:“……不是,我是娘子。_咸.鱼¢墈~书, *哽′辛?最`全+”
“娘,”他笑,“你也该死。”
她停下手上动作。
手臂竟起了层鸡皮疙瘩。
翌日,她见了同在稼苗镇的卫昭。
他们之前就没相處多久,卫昭没来一个月就被她派出去调查沈知聿的身世,她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他的肌肉非常发达,手背满是刀疤皮肤有点糙。
如今,还是与原来一个模样,未曾改变丝毫。
非要说的话,就是他看她的眼神不太对劲。
方霜见不在意他的神情:“你还查到什么没?”
她很好奇沈知聿到底在瞒她什么。
“有一点,”他声音幹涩,“他义兄的住址。”
即沈知聿从前的结拜兄弟沈大的住址。
那地方在小镇北郊,很是偏远,几年前一场大火,沈宅连同沈家人皆被烧成焦炭,只有沈知聿存活。
这样看,沈知聿真是吃绝户的一把好手。
下午沈知聿用完午膳回贡院阅卷,她找到机会,与卫昭一起去沈宅探查。
原以为沈宅早就荒废,没想到却恰恰相反。
大宅门口圍满人,吵吵闹闹个不停。
她忙逮住一位大嬸:“这些人圍在门口做什么呢?”
大嬸:“这里是景点啊,你看。”
循着大婶的指引抬头,宅院牌匾上工工整整写着“首辅故居”。
方霜见:“我请问呢……”
卫昭:“……唉。”
大婶:“你们买票子没,没票不准进的。”
她花了十个铜板,买了两张票,排队进到沈宅,一路有专人讲解,大多是胡编乱造的故事。
什么首辅大人家境贫寒,寄人篱下不受喜爱,大雪天在雪地看书;首辅大人勤俭节约,发高烧都不忘举着手指头让人掐掉灯草;首辅大人小时口吃,往嘴里塞满石子练習说话。*墈+书¢君! .更\歆\最+全+
方霜见听得满头黑线,趁别人没注意,拉着卫昭就往别處跑。
沈宅被用来给政府谋利创造收入,里里外外都重新修缮了番,一点从前的痕迹没留下。
方霜见:“看样子,是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了。”
“这样,我们分头行动,速战速决,一个时辰后在门口的石狮子那儿汇合。”
她推卫昭:“叔叔,快去吧。”
卫昭眉心舒展,眉梢也垂下去。
他難得流露出这种神色。
方霜见:“快去,别给臉不要脸。”
她孤身去了后院,走到后院,呆愣在原地。
若即若离的花香飘荡在她身边,她心里泛起惡寒,两只眼睛死死盯住不远處的花林。
这里,也有玉蘭花。
甚至,开得比首辅府的还旺盛。
她第一次从洁白如雪的花中窥见妖冶。
绮丽到极致就是妖冶,芬芳到极致,就令人作呕。香味不像臭味那么有攻击性,它是润物无声的,等到发觉早已被其浸淫。
方霜见翻过围栏,步入玉蘭花林,一手捂唇,一手拨开眼前横斜的树枝,踩在湿润的泥土,艰難往深处走。
踩到一处凸起。
她低下头。
是一根指骨。
看起来年份很古早,表面已然风化,森森白骨透着淡淡烟青,满是土腥味。
她捂唇,用手帕将指骨包住,放进腰间荷包。
来之前就做了最坏的打算,所以发现指骨时,她没什么情绪。
她知道,沈知聿什么都做得出来。她很期待知晓他究竟做了什么,下贱人做下贱事,越惡劣越好,如此她就有一条肆意妄为穷凶极恶的狗。+小*税/宅/ _耕.辛`醉′全*
狗咬了人,再怪也只能怪她没牵好绳,与她何幹?
回到府,她直接将那截指骨摆到他面前。
“知聿
,猜猜这是什么?”
沈知聿放下书册,愣住。
方霜见其实不擅长套话,面对沈知聿也懒得拐弯抹角,索性直接问他,总能问出什么。
明眼人一看就知那根指骨是人的骨头,首辅故居里出现这种东西,说明沈宅曾死了人。
对啊,他的义兄沈大呢……沈大的家人呢?宅子明明是乡绅的遗产,却被标上“首辅故居”的名号。
还有那诡异、无处不在的玉兰花林,什么季节都开得那般鲜艳、旺盛。沈宅埋了尸体,是否就能说明首辅府邸也有尸体……她不敢细想。
“骨头。”他垂眸,仔细端详桌上的骨头,“看样子,是指骨。”
“是人指骨吗?”
她笑:“嗯。”
“很好看。”他拿起书册,繼续看书,面色如常。
连一丝犹豫、一刹皱眉都没有。
“你不意外么?”
“还好吧……苗疆人有囤积人指骨的習惯,夫人是从苗疆人那儿买的吗?”
“不是哦,”她摇头,发髻上的步摇也随之晃动,珊珊作响,“是捡的。”
“在首辅故居捡的。”
“……首辅故居?”
“就是你以前住的地方啊,夫君忘了么?”
“你忘记你的那位义兄了么?你以前不是寄住在他家。”
她双手托腮,饶有兴致盯着桌对面的男人。
“夫人去那儿了?”他放下书,温柔一笑,“夫人在意我的过往,我好生感动。”
“只不过,往事暗沉,不忍追忆。”他说,“还请夫人见谅,我不願聊过往,如今与夫人相爱不疑,已经很满足了。”
相爱不疑?说的是他们?
沈知聿真的是疯了。她暗自想。
他这样说,她也不好再繼续问下去,将指骨收回荷包,与白灿灿的银子放在一起。
她再想去沈宅探查,却被告知故居在修缮,旁人不得入内。
太巧了,就像是有人专门在暗处与他对着干似的。
先是王监生,然后是不准进沈宅,下一步呢?下一步会是什么。
“没事,”卫昭噤声,“等天黑,我翻墙进去。”
“小姐早些休息。”
方霜见:“我很好奇,你为什么願意帮我查这些?”
毕竟她从前很少给他寄银钱,一年下来只寄过两三次,他却始终保持与她通信。
在街上随便抓个人,是不可能一下子就抓到像卫昭这样的人的,方霜见的运气一直很差,她不信会突然变好。
“小姐,您吩咐我这样做的。”
“我欠了你九个月的工钱,你还愿意?”
卫昭没有回答。
夜晚她梳洗完,沈知聿已躺到床上,侧身望她,脖间薄汗涔涔,锁骨间还有沐浴后未拭净的水珠。
虽说她疑心他,但她同时也喜欢他,两者之间并不冲突。
旁人说什么床头吵架床尾和,他们之间差不多是那个意思。
他们甚至还吵不起来。自己养的狗,再怎么毒辣,对外也会始终迁就他。
因他们是一家人,是爱人、亲人,是最知晓对方劣性的人。
只有触碰到自身利益时,方霜见才会抛下他。
躺在床上,她理了理寝衣裙摆,转头对他说:“我想睡里面。”
这几日一直是沈知聿睡里面,因他从前总是在半夜消失不见,无声无息,不知出去做什么。
为了防他,她让他睡在床铺内侧,这样他想下床就要跨过她。
她睡眠浅,感受得到。
“好。”
他起身与她換了个位置,为她盖好毯子。
“卿卿,过几日春闱结束,我们先不急着回程。”
方霜见:“为什么?”
“我向陛下告了假,陛下也应允了。可以不立刻回去。”
他双眼半眯:“我想趁这个几乎,与夫人好好游览山河,放松身心。”
“可我不想游览山河。”
方霜见一点也不喜欢大自然,大自然有什么好?全是蚊虫。各地的特色景观也是,于她而言没区别,特色在哪里?不都是山山水水么。
她喜欢的,是在海景别墅小酌,在私人游艇吹风,在兰博基尼自拍……她要高端的消费,要高贵的生活。她要的是爱马仕,而不是爱。
“不回去……”她平躺在床,喃喃自语,“这镇上无聊恶心死了,听不懂方言,厨子做的饭和屎一个味。镇上人还没教养,踩脏我的衣裙转头就走,一群刁民,和鬼一个样,毕竟是穷鬼啊,哈哈我身上都被染上穷味了。”
“就算不回去,我也不想继续待在这儿了,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全死了算了,祝早死。”
“……”沈知聿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他一直觉得霜见很有才华,也很有胆识。听她讲话很有趣。
她像被打开话匣子:“还有那些官员的夫人,这几日老是来找我,全都是因为你啊沈大人,多亏有你呢,这么多人想和我做朋友。”
“我受够了,她们真以为与我很熟啊?看不出来我是在假笑么?还一个劲问我问题,给我介绍她们的宝贝丈夫。拜托……这些人是有戀丑癖吗?和猪谈倾城之戀压力估计还挺大,毕竟是不被世俗认可的跨物种恋爱啊,不过也是五官俱全,鼻子像嘴巴,眼睛像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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