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姣好,若幽河畔的芦苇随风摇曳。′衫?叶/屋. \更′辛!醉`筷/
摇光选的是较为干净的下游,没什么死尸。等两人走到没什么人烟之处,他蓦地止步,转身将荷华拉入怀中。
“我已经上书禀告父王,他同意你之后都随军同行,直到耜宸之战结束。不仅如此,他还加封璇玑为定国公主,旨意明天就到。”
荷华轻轻“嗯”了一声。
即便她真的同摇光在战场上阵亡,有这个封号在,再加上小姜姬的照顾,璇玑定能平安过完此生。
她既已决定随军,便是打定主意,用命来挣一个未来。
宸国不是尚武么,等那一日到来,她会用赫赫战功堵住所有朝臣的嘴,令他们心悦诚服,承认她是真正的天命所归。
“母后?母后?”见她出神,他微有不满。
荷华回过神,看向眼前的俊美青年。
他抚摸着她的长发,道:“直接叫你全名,总觉得有些不太尊重,但若是像从前一样私下唤你母后,又觉得不像妻子。你在幽京时,可曾取过什么小名?”
她略有无奈:“你父王都没问过我小名。”
谁曾想直接惹怒他,他蓦地搂紧她的腰肢,双眸微眯,略带危险与侵占之意:“能不能不要在这个时候提父王?”
旋即又道:“这段时间我还想过,以如今的情况,于你而言,我与父王究竟是个什么名分……”
听到他的话,她不由得暗忖,现在自己还没同宸王烨和离,宸王烨也没去世,可不是他是正宫,你是小么……
不过话说回来,摇光这个样子,真的很像外面流传的那些世家公卿家里的得宠外室,仗着主君宠爱,拉着主君想登堂入室啊。
算不算另一种程度的宠妾灭妻?
荷华被自己突然浮现出的这个念头惊到。\2.c¢y,x~s?w-.?n¨e-t/
不由得晃了晃头,将它赶出脑海里。
见她又走神,摇光更加不满,直接揪住她的双颊,“小名——”
他甚少有如此孩子气的时候,然而皎洁月光下,依旧显得整个人风神俊雅,仿若瑶林琼树。
如果这株琼树不死缠着她要名分就好了。
荷华将他的手拿下,摊开他的手掌后,用手指在他掌心里轻轻写了一个“曌”字。
细腻如脂玉的指尖轻轻触及他掌心里的薄茧,有微微的酥痒。
荷华的手很漂亮,皓腕胜雪,柔荑似笋,十指若削葱根,又因为在外征战,不似宫廷里,因此没有涂任何蔻丹,愈发显得霜洁如月。
等她将一整个字写完,他蓦地握紧她的手,不肯松开。
她轻声道:“我的名字为父王所取,因为出生时在十月二十四日,恰是大昭宫最后一朵荷花凋零的时候,母妃不敢有任何质疑,不过私下里,她觉得‘曌’字更为光明灿烂,她说她一生微贱如蒲草,不希望我也如此,所以给我取了‘阿曌’的小名。”
“只不过……”她脸上闪过淡淡的苦涩之意,“从小到大,母妃没能来得及多叫几次这个小名,便去世了。她走之后,再不曾有什么人叫过这个名字。你今夜若不提起,恐怕时间长了,我自己都会忘记。”
荷华印象里的母妃芷姬谨小慎微,恭敬温婉,每次见到女儿,都是毕恭毕敬地称呼她为九公主殿下,哪怕给女儿取了小名,私下里都不敢过多称呼,生怕因为自己的身份,让荷华失了君王的宠爱。
虽然她父王子女甚多,这一点亲自取名的宠爱,只能说聊胜于无。
“阿曌?”低声念着这个名字,摇光唇边笑容渐盛,弯起一双潋滟的琥珀眼,“曌字,明空也,万物负阴而抱阳,乃命羲和,钦若昊天,确实是个很有寓意的小名。\微,趣,暁/税_旺~ ¢追?罪~芯,蟑¨截!那以后无外人时,我便唤你阿曌。”
他没有询问她的意见,固执道:“不许拒绝,只有我能唤。”
她点头,将下巴搁在他肩上,只是凝视着河面倒映的皎皎月色。
许久许久,摇光开口:“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即便再怎样想和她共度良宵,然而军中人多眼杂,别人如何看他无所谓,但他并不想让她的名声有损。
只希望那一日能快些到来,他能够当着众人的面,与她在宗庙之前祭拜列祖列宗,行过天地大礼,向世人宣布她是他的王后。
所以,不要急,还要等待。
黎、耜二国一灭,宸国之内,再无人能阻止他登基为王的步伐。
想到这里,摇光眺望远方重峦叠嶂的山影的眼神中,多了几分戾气。
与此同时,千万里外的黎国王都朝灵城,王宫之内,面对临渊君颜瑾撤兵离开的消息,耜王奕狠狠发了一大通火。
他是个年近四十的中年人,玄色深衣束革带,高冠斜插玉簪,腰间玉璜随步轻晃,虽貌不惊人,但举手投足自带国君的威严之气。
然而此刻这张威严的脸上青筋毕露,面容扭曲。
一旁,铜鹤鎏金万字纹座屏下,满地都是摔碎的玉盏残屑。
“临渊君跑了?”耜王奕咬着牙,恨声道,“这个颜瑾!!枉寡人对他那么信任,连骑射改革的法子都交给了他,他竟然这样对寡人!!”
——中庭六国之中,耜国是军事化变革最为彻底的,耜王奕在没有与风炎部结盟之前,便在军中推行“胡服骑射”,骑兵独立成军,机动性远超传统车兵,结盟后更是借着北疆的龙血骏马,大大提升了本国马匹的质量。
可以说,如今耜国军中一兵一马,皆凝聚着耜王奕的心血。
因此这次战败,折损的五万兵马,令他整个人心痛不已。
见耜王奕怒容满面,坐于席间的北疆青年只是端着玉盏,淡淡开口:“一场仗而已,不足挂齿,耜王陛下无须动怒。”
青年生得浓眉如刀削,瞳孔映着漠北苍狼般的幽光。虬结的发辫缀满银铃与狼牙坠,青铜护额嵌北斗纹。玄铁鳞甲下露出暗纹皮袍,腰间悬鎏金弯刀,足蹬鹿皮靴,浑身散发着草原狼王的凛冽气息。
他正是娶了耜王奕妹妹的风炎部大王子那木拉赦尔寒,今年二十岁,此次风炎部的大君派他率领奔狼骑来黎地,正是为了让他好好立一番功绩——北疆游牧部落向来是最小的儿子继承
家业,其余哥哥携带下属和奴隶去其他地方为父亲开拓新的草场和领地。
那木拉是长子,风炎部如今的世子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弟弟,排行第三,那木拉自然义不容辞承担起为风炎部开疆拓土的责任,这也是他迎娶耜王奕妹妹作为正室的主要原因。
他将杯中酒液一饮而尽后,站起身,道:
“上将军白猊既已战死,临渊君又回郢国,那之后的仗便由我这个妹婿上阵领兵吧,我的二弟苏日勒会作为副将,陛下的国尉许牧为参议好了。”
说完,他松了松手腕,歪头活动了一下脖子,“说起来,我也很好奇被你们中庭人传得如鬼如神的宸国太子是个什么模样。这样优秀的对手,真的很想杀一杀他的锐气,掰下他的头骨当酒碗啊。”
殿内有风吹过,头顶悬挂的嵌玉琉璃薄纱宫灯的火焰闪了闪,显得灯下男子投在地面上的阴影愈发阴鸷,可怖。
第109章 国殇(11)你可曾训练过女兵?……
因为刚打完一场生死之仗,这晚荷华睡得很沉,醒来时候已经是次日的正午。
幽京那边传来消息,念薇一切平安,身体已经康复。荷华稍稍放下心,洗漱过后,她来到叶夫人居住的营帐,询问她营中伤兵救治得如何,什么时候能随大军一同前行。
毕竟听摇光的意思,耜国刚刚撤退,得趁着耜王奕还没有加派兵马前,抓紧时间占领绥宁县作为据点。
叶夫人刚想回答,五大夫李敢突然进来,神色匆匆禀告道:
“启禀王后,太子殿下收到耜兵正在牧野原重新整编的消息,勒令即刻拔营,朝绥宁县进军。”
营内所有人皆是一惊——这么快?
然而军令不可违,荷华颔首:“知道了,本宫这就命他们开始准备。”
“伤兵怎么办?”叶夫人迟疑道。
想了想,荷华吩咐道:“轻伤者一起随军,重伤者找一队精兵送回延夏城。”
李敢微微一怔,片刻后,开口:
“王后殿下,太子的原话是伤兵也一起随军。大宸的将士,皆是身经百战而不退者,若是行军过程中,有伤兵死了,那也只能……怨他们命不好。活下来的士兵,才是大宸需要的士兵。”
听到李敢的话,荷华沉默着,最终对叶夫人道:
“路上照顾伤患的事,就麻烦夫人和一众大夫了。”
宸兵的军纪因为被摇光狠狠整顿过一番的缘故,抵达绥宁县之际,皆是十分整齐,但令荷华意外的是,整个绥宁县静悄悄的,城外不见任何人影。
按理说他们打着的是新继位的黎王景的名号,黎地的百姓应该喜不自胜,但别说出城迎接王师,城门旁看守的士兵都不见踪影。
直到入城,眼前一幕才让荷华霍然怔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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